(1)提供咨询 经办人向客户提供咨询效劳,咨询内容包括:已创办的个人房贷款品种,对象、条件、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状况。
(2)受理申请 借款人在向建立银行咨询后,依据请求填写《中国建立银行浙江省分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抵押人夫妇证明(独身需提供有效证明,借款人收入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建立银行请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3)贷前调查 经办人受理借款申请后,对借款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和请求提供的材料的完好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停止调查。经过贷前调查,以为契合贷款条件,准备报批。
1、申请:
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书,并如实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及提交资料。
2、初审:
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贷款金额、期限等,初审合格后由管理核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3、评估:
申请人接到《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后,拿着该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将要购买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若是经济适用房就可以不用评估。
4、审核:
申请人拿到由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住房资金管理核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5、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核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
6、签订借款合同:
审核通过后,新房个人担保借款合同需要申请人就可以签订借款合同了,整个过程也就完成了。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公积金贷款买房申请需满足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至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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