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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被扣车辆盗窃罪的量刑标准都有什么的呢

高** 辽宁-辽阳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8.06.27 21:14:48 454人阅读

发小因为盗窃车辆被抓住了,是公安局扣押的来着,请问一下盗窃被扣车辆盗窃罪的量刑标准都有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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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 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 于骗取出口退
盗窃罪的量刑是主要根据犯罪的数额进行量刑标准的,根据数额的量,那么可以判刑的最低处罚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则会是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具体的分析如下文,与您一起进行探讨。
二、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 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 于骗取出口退税、抵 扣税款 的其他发 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
三、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⑵盗窃金融机构的;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⑷累犯;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8-06-27 21:19: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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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盗窃被扣车辆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一般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⑵盗窃金融机构的;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⑷累犯;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8-06-27 21:15:48 回复

两男子盗用车牌号行窃曾因盗窃被判入狱的A和B,出狱后生活拮据,于是干起帮人讨债的工作。2021年11月底,两人驾车来到南京替债主讨债,但却未找到欠债的人,不想白跑一趟的两人决定再次行窃。中午,A带螺丝刀等工具进入一个小区,趁着人少卸下了一辆汽车的后牌照,然后给面包车换上。第二天,两人来到一个无人看管的物流仓库,开着装有他人车牌号的面包车进入仓库,将电缆线装车后离开。二人在半路上换回车牌,将偷来的车牌扔进河里,然后向废品收购站老板李某出售,李某明知电缆有问题仍以7900元的价格成交。因盗窃过程被物流仓库的监控记录了下来,二人很快被抓获。盗窃罪如何定罪量刑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经审理认为,被告人A、B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属共同犯罪。被告人李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A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判处B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两男子盗用车牌号行窃曾因盗窃被判入狱的A和B,出狱后生活拮据,于是干起帮人讨债的工作。2021年11月底,两人驾车来到南京替债主讨债,但却未找到欠债的人,不想白跑一趟的两人决定再次行窃。中午,A带螺丝刀等工具进入一个小区,趁着人少卸下了一辆汽车的后牌照,然后给面包车换上。第二天,两人来到一个无人看管的物流仓库,开着装有他人车牌号的面包车进入仓库,将电缆线装车后离开。二人在半路上换回车牌,将偷来的车牌扔进河里,然后向废品收购站老板李某出售,李某明知电缆有问题仍以7900元的价格成交。因盗窃过程被物流仓库的监控记录了下来,二人很快被抓获。盗窃罪如何定罪量刑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经审理认为,被告人A、B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属共同犯罪。被告人李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A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判处B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四川省高级人民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川高法【2013】362号(2013年5月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审判委员会第29次会议、2013年5月15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2013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规定:
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六百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牧区偷牛盗马价值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五万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本通知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以前我省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今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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