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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非全日制的用工时间超过4小时 劳动争议仲裁委认为,快递公司是否需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取决于汪某与快递公司是否存在标准劳动关系。本案中汪某并非坐班制,每天工作时间在3小时左右,双方属于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并非标准劳动关系。虽然汪某主张自己每天工作时间远超约定的3个小时,而且加上经常值班,平均下来每天工作时间已超过4个小时,每周工作也已超过24个小时,但是汪某并未提供充足的证据,不能认定双方是标准劳动关系,因此不支持汪某的请求。
2020-11-18 11:06:0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