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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吗?

陈* 黑龙江-双鸭山 劳动关系咨询 2018.06.08 07:55:25 244人阅读

企业因为经营会也许的需要而需要招聘费全日制用工,由于招聘的时候相互都不熟悉,不太确定对方是否能胜任这个工作,于是企业就想要跟劳动者约定试用期,那么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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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本来就属于灵活用工形式,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比全日制用工要强,而且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收入也往往低于全日制职工,所以更应该严格控制试用期来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保护。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就业形式多样化而发展起来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相比,非全日制用工更为便捷、灵活,既有利于用人单位灵活用工,也有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劳动者就业。

2018-06-08 07:58: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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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的疑问,答案是不可以的。
《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了规范,企业使用非全日制用工,应符合我国劳动法律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终止非全日制用工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呢?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018-06-08 07:57: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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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

    专业解答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是不可以约定试用期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相关的规定和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话,那么有相关的部门责令改正。一般只有正式员工才能够约定试用期,并且不能超过法定的期限。

    2024.08.15 2606阅读
  •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吗

    专业解答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不得约定试用期的。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劳动合同法》中均有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试用期的规定。这也是以法律的形式首次明确提出非全日制劳动不得约定试用期。

    2024.08.06 704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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