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朋友,他在外地的建筑工地干活,自己不小心受了点伤,不能继续工作,有没有人忘记工伤申报呢。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即使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发生工伤的也应承担工伤责任,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依然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2018-05-09 08:45:32 回复
员工受了点伤,有没有人忘记工伤申报的回答,劳动者可以在工伤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办工伤认定的科室领取填写);
二、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出院证、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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