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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辽宁工伤三项待遇调整怎么说的啊?

严** 甘肃-甘南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18.05.05 01:18:58 2851人阅读

你好,我叔叔在一家工厂遭遇了一次工伤,我很担心他的身体,所以我想知道,2018辽宁工伤三项待遇调整怎么说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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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退休的人员,不属于今年养老金调整范围。只能等待2016年养老金调整时受益。 根据规定,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范围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并不包含2015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的人员。

2018-05-05 01:29: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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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对2018辽宁工伤三项待遇调整的回答,请采纳。
1、工伤待遇不会调整,公司待遇计算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工伤医疗期内,劳动者的工资待遇不变,如果用人单位调整工资,只要工伤员工工资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调整是合法的;
3、工伤医疗期后,如果劳动者恢复工作,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处理。

根据《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018-05-05 01:20:58 回复

你好,工亡待遇标准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2017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6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21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63元。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3616元×20=672320元。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72320元。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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