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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下哈尔滨市工伤住院待遇怎么样?

王* 四川-达州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18.05.03 10:03:03 18人阅读

我在哈尔滨的一家重工业工厂工作,两个月前在工作中受了伤住院了,现在还在疗养,想问一下哈尔滨市工伤住院待遇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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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职工除了享受治疗费用报销外,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受伤前的标准,按月支付工资的,法律依据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关于你所说的哈尔滨市工伤住院待遇的问题,可以参照上文。

2018-05-03 10:16: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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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哈尔滨市工伤住院待遇问题,我的回答如下:
员工在工伤住院期间,除开医疗费以外还可以有陪护费用、住院期间生活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等待遇。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018-05-03 10:05:03 回复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湖北标准)1、五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4个月2、六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8个月(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湖北标准)1、五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2个月2、六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8个月(四)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依照前款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含5年)的,应当享受全额补助金;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享受10%的补助金。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分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湖北标准)1、七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月2、八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6个月3、九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4、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湖北标准)1、七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2、八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3、九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4、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依照前款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含5年)的,应当享受全额补助金;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享受10%的补助金。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分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四)工亡待遇标准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8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2017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6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21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63元。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3616元×20=672320元。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72320元。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是两年一调整,2014和2016年都进行了调整。2018年的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调整是从2018年7月1日开始。教师是属于事业编制,当然也会参与此次调整,不过所有的限定是在职教师。如果是2019年退休的教师,他们即使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相应的差额也会发到手的。不过现在的养老金,并不是跟教师的基本工资相挂钩的。2014年10月,我们实施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出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新办法。包含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四部分的养老待遇。不过国家为了保证新老办法的顺利过渡,国家规定了十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老办法退休待遇高,按照老办法发放退休待遇。新办法退休待遇高,在老办法的退休待遇基础上,额外发放新办法比老办法高出的一定比例。虽然说老办法退休待遇计算方法的待遇大家都熟悉,实际上过渡期内的老办法退休待遇,并不是以前大家熟知的退休计算方式了。原先的老办法退休待遇是按照工龄确定一定的计发比例,30年以上工龄是85,35年工龄以上是90。然后以本人退休当月的基本工资为基数,乘以计发比例,再加上退休时职务、级别所决定的退休生活补贴标准。不过国家规定的过渡期内的老办法退休待遇,要以本人2014年9月之前的基本工资标准为基础,以当地2014年9月确定的退休生活补贴数额标准为基础。其实主要原因还是2014年10月我们的基本工资调整时,基本工资增加了很多,有的人增加了上千元。如果统一适用这样的基本工资,2014年9月退休的老人就会吃近千元的养老金亏。为了保障我们的退休金,跟老人退休金差异不大。所以,我们也按照老人的每年调整方式进行差不多的增长。为了弥补我们每年工资晋档,额外加发的10比例就是照顾。如果我们职务和职称在过渡期内晋升了,会有额外的退休待遇补差。影响教师退休待遇的因素,目前主要还是缴费基数的高低、个人账户钱数的多少、职业年金的多少等等。因为,我们基本工资提升缴费基数也会增加,都会导致相应的缴费标准增加,到最终导致退休待遇增加。不过比较遗憾的是,我们都是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收入的月均值计算的,因此我们从2018年7月1日补发工资的话,2019年1月的社保缴费基数才会受到影响,也就是说2019年1月退休的事业单位人员影响是微乎其微的。所以,2019年退休的教师基本工资会增加,而且相应的补差也会补发到位,但是养老金并不一定会增加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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