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一叔叔把老婆因为刚生育了宝宝,所以对于2018年佛山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七条,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2018-04-29 19:14:11 回复
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六条,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以上就是根据规定对2018年佛山生育津贴怎么领取的回答。
专业解答生育津贴包括分娩和引流产津贴。计算方式为:津贴=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实际产假天数。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为女职工发生引流产或分娩当年,单位首次核定的缴费基数之和除以参保职工数。若低于去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60%计算;若高于去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则按3倍计算。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