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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外地工作受伤了,已经入保险了,就想问一下这个工伤保险的待遇是如何,代理的意见是什么,工伤保险待遇代理意见一些相关问题稍微说一下吧
工伤赔偿有两个赔偿义务人,一是用人单位,一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劳动者与这两类义务主体之间如果在工伤待遇上产生纠纷,解决途径是不同的。这就是工伤待遇仲裁代理意见的回答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发生工伤后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的,职工必须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假设职工是在受伤5个月后提出工伤申请)。 2、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劳动部门可以根据情况依法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劳动部门受理了申请并在60日内作出了工伤认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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