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劳动者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核算经济补偿时,经常会误以为计算基数只有每个月固定到账的基础工资,平白少算了本该拿到手的补偿金额。按照现行劳动配套法规的明确要求,用来核算经济补偿的月收入要以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为基准,不是扣除社保个人部分、个税之后的实发到账金额。
这类货币性收入的覆盖范围很广,不局限于日常发放的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员工全年拿到手的各类奖金都要全部纳入核算范围,不管是月度全勤奖、季度绩效奖还是年末发放的年终奖,都不能被单位随意剔除在外。平时发放的岗位津贴、外勤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这类和岗位相关的货币性发放资金,同样属于核算基数的组成部分。
要是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里,劳动者的平均应得工资比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还低,最终核算基数就直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要是入职不满十二个月就出现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的情况,不用硬凑满十二个月的核算周期,直接按照实际在岗的月份数折算平均月收入就可以。大家遇到单位故意压低经济补偿核算基数的情况,可以留存好近一年的全部工资流水、奖金发放通知等材料,向劳动监察部门反馈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们可以结合现行劳动保障相关规定,把经济补偿核算里涉及的月收入统计规则拆解成更易落地的实操标准,从行业实际处理纠纷的角度看,不少劳动者甚至部分从业不久的法务人员,常会把经济补偿的核算基数当成到手的实发薪资,这其实是对规则的典型误解。
1、经济补偿的核算基数统计的是劳动者的应得薪资范畴,不是扣除社保个人缴费部分、个税之后实际打到工资卡的金额,所有以货币形式发放的劳动报酬都要纳入统计,计时或者计件折算的基础劳动报酬,属于整个基数的核心组成部分。
2、各类和劳动付出挂钩的奖励性收入都要全额计入,覆盖不同周期发放的各类奖励,不管是按月度考核发的常规绩效奖,按季度核算的阶段激励,还是年底一次性发放的年度奖励,都不能从核算基数里剔除。
3、各类针对特殊劳动场景或者日常刚需发放的补助类货币收入也在统计范围内,比如针对特殊岗位设置的岗位津贴,覆盖日常通勤支出的交通补助,用于对冲租房压力的住房补贴,只要是固定以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的这类收入,都要纳入核算基数。
核算基数还有两类特殊的适配规则,要是劳动关系正式解除或者终止之前十二个月里,劳动者的平均应得薪资比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还低,直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的数值作为核算基数。要是劳动者入职的时间还不满十二个月,就按照实际履职的月份数平摊计算平均薪资,不少地方的劳动仲裁机构近年也在逐步细化这类短期用工场景下的基数核算口径,避免企业通过拆分薪资结构、刻意压低部分时段收入的方式减少经济补偿的支付金额。
不少劳动者遇到裁员或被迫离职谈补偿时,常会被单位按扣除社保个税的到手工资核算,其实这种算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基数,要按员工未做任何扣除的应得工资来算,不能只看实发到账的金额。
常规纳入核算的部分首先是固定发放的计时或计件基本工资,其次是所有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奖金,覆盖月度季度年度各类考核奖励,还有各类岗位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这类货币性发放的福利,都要全部计入基数。
要是你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的十二个月里,平均应得工资还没低于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直接按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核算。入职不满十二个月的,不用强行凑十二个月的均值,直接按实际在岗的月份数算出平均工资即可。遇到单位刻意压低补偿基数的情况,可以留存好过往全部工资流水明细,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归入经济补偿核算基数范围,属于员工常规基本工资组成部分。
各类形式的奖金全部纳入核算基数,包括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所有奖金类货币收入。
各类津贴和补贴同样纳入核算基数,涵盖岗位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等相关货币性收入。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内,劳动者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实际在岗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经济补偿涉及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的月数核算。
很多人被公司辞退拿经济补偿的时候,会误以为计算基数只能按每个月到手的基本工资来算,其实按照现行的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按照你劳动的应得工资来算,不是扣完社保个税之后的实发数。
最基础的计时或者计件工资肯定要全额算进去,这部分就是大家常说的岗位基本工资。除此之外,你拿到手的所有货币性收入,只要是和劳动相关的,都得纳入计算。不管是月度的全勤奖、季度的绩效奖,还是年底发的年终奖,所有类型的奖金都不能被排除在外。日常领的岗位津贴、外勤的交通补贴、每个月随工资发的住房补贴,这些补贴津贴也要全部算进基数里。
要是你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的12个月里,平均每个月的应得工资还比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低,那就直接按当地最低工资的数额来算经济补偿的基数。要是你入职还不满12个月,根本凑不齐12个月的工资流水,就按照你实际工作的月份数,把这段时间拿到的所有货币性收入加总之后算平均工资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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