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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试用期劳动合同又不想去了怎么办想了解:试用期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否有法律效力?

ask****013 江苏-泰州 劳动合同咨询 2026.08.22 22:06:35 390人阅读

签订了试用期劳动合同又不想去了怎么办?,想了解:试用期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否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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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555552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652833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当然有法律效力,法律上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你签了又不想去,可以依法解除,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法律没有规定试用期辞职要赔偿。你可以书面或口头通知单位,办好离职交接就行。如果单位扣押证件或要钱,那是不合法的。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8-22 22:13: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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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8817889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泰州 咨询解答:34327条

单独签订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本身不具备法律效力,法律规定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会直接视为正式劳动合同期限。如果签完后还未实际到岗用工,你提前3天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相关劳动关系,无需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

2026-08-23 09:11: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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