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律师你好:我们被公司叫过来一个多月了,一直没安排活干,我们可以维权,向叫我们过来的老板要这一个多月了的生活费和来回路费,以及一些补偿吗
你们是否已经和该公司建立用工关系,公司安排你们到岗待命,属于接受用人单位管理。即便没有实际安排工作,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单位应当按照正常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也要发放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可以主张这一个多月的工资待遇。可以联系我们
2026-06-17 12:21:51 回复
你们的情况可以依法维权。首先,公司叫你们过来却没安排工作,这期间的生活费和路费,公司有责任承担。你们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要求支付这些费用。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生活费、路费以及可能的补偿。在维权过程中,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公司叫你们过来的证明、未安排工作的证据等。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16 12:27:06 回复专业解答若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后打官司败诉,可先仔细审查判决,看是否存在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等问题。若有,在规定上诉期限内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若判决无明显问题,就需按照判决结果执行,接受保险公司不赔偿的结果。
专业解答在无责任人的情况下,保险赔偿依具体险种和合同条款而定。部分意外险,如在被保险人因疾病引起的意外摔倒受伤等无第三方责任情形下,符合条件可获赔偿。医疗险若因自身原因患病,按合同约定报销。车险中车辆自燃等无其他责任方情况,车损险等对应险种可理赔。
专业解答人保代位追偿不一定算出险。代位追偿是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损失后向责任第三方追偿。被保险人因第三方责任受损向人保索赔,人保赔付后追偿算出险,因触发赔偿情形。若只有代位追偿行为,没发生符合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不算出险,比如人保主动行使代位权且非基于赔偿被保险人损失。
专业解答责任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不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
专业解答当保险公司以未告知为由拒保,若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且对保险事故有严重影响,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但应退还保费;若投保人故意不履行,保险人不承担责任且不退还保费。投保人可与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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