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商品房时,有两间地下室,签合同时明确只买一间,而办理新产权证时,沿用了老产权的信息,新产权证明确了2间。请问这种情况是以合同为准还是以产权证为准?
这种情况要综合考虑合同和产权证的内容。首先,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明确了只购买一间地下室,具有法律效力。其他方面,产权证是房屋产权的法定凭证,但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错误。再次,建议先与卖方协商,要求更正产权证信息。最后,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据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产权归属并更正产权证。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13 10:36: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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