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前上报了工程量清单,甲方要求进场施工!开工四个月后迟迟不签订合同,理由合同还没有评审通过、因资金要周转!第五个月合同下来了,发现单价没变但施工单项包涵内容发生变化了(纯劳务变成人材机完成该项所有工序内容)发生争议。拒签!但不签合同钱就拿不到!经协商后,口头同意、完工后补差。就答应签了字。但是合同日期相差四个月,这合同有效吗?
合同是有效的,但具体的工程量应该是核对不上的,这边建议以实际的施工了为准。
2026-04-01 22:53:35 回复
这种合同通常是有效的。合同效力主要取决于是否具备《民法典》规定的生效要件,即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具体分析如下:
合同成立情况:虽然是先开工后签合同,但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你在签订合同前已按甲方要求进场施工,履行了主要义务,甲方也接受了,合同已成立。
日期差异影响:合同日期相差四个月,这本身并不直接导致合同无效。若仅是笔误或因双方签字盖章时间有先后等原因造成日期不同,而双方对合同其他内容达成了一致,且已实际履行合同,那么合同通常是有效的。
内容变更问题:对于施工单项内容发生变化,虽起初存在争议,但你经协商后口头同意并签字,表明双方就合同变更达成了一致,只要变更后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不过,为避免后续纠纷,建议将口头承诺的 “完工后补差” 等内容以书面补充协议形式固定下来。
这种情况确实比较复杂。首先,合同的签订日期与实际开工日期相差四个月,这在法律上可能会对合同的效力产生一定影响,但并不一定导致合同无效。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其他方面,虽然合同内容发生了变化,但双方经过协商后口头同意完工后补差,这可以视为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达成了一致。再次,如果甲方以不签订合同就不支付款项为由,这并不合理,因为你们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内容。最后,建议你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如工程量清单、双方的沟通记录、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文件等,以备不时之需。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01 21:41: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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