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工作超一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主张之前11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且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支付期限从用工满一个月次日起至满一年前一日止,最多支付11个月。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工作超一年未签合同的劳动者可获得相应补偿。若遇到此类情况,劳动者可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若对相关法律问题仍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工作超一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获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合同,需向劳动者每月付二倍工资,支付期限从用工满一个月次日至满一年前一日,最多11个月。用工满一年未签,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工作超一年未签合同,劳动者能主张前11个月双倍工资补偿且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为维护自身权益,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
1.与用人单位协商,明确表达诉求,尝试和平解决问题。
2.若协商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应得补偿。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在用工一个月到一年未与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二倍工资,支付期从用工满一个月次日起至满一年前一日,上限11个月。
(2)用工满一年仍未签书面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工作超一年未签合同,劳动者可主张之前11个月双倍工资补偿,且已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能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
提醒:
劳动者维权要注意收集工作证据,不同维权方式处理流程有别,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一)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并明确告知已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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