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与银行沟通是合理的第一步。当评估价低是因评估机构判断偏差,要求重新评估或更换机构有法律依据,银行有义务对评估过程合理说明。
(2)增加首付或与卖方协商调整价格,是基于双方自愿的民事行为。只要达成一致,就形成新的交易约定,受法律保护。
(3)更换贷款银行是利用不同银行政策差异来解决问题。这种选择符合市场规则,银行无理由干涉。
(4)若协商无果,依据购房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是保障自身权益的方式。合同中若有相关条款,按约定解除可避免更大损失。
提醒:处理二手房贷款价与实际价格差异问题时,要注意保留与银行、卖方沟通的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与银行沟通,若因评估机构判断偏差,要求银行重新评估或更换评估机构。
(二)银行坚持原结果时,增加首付金额补足差价完成交易。
(三)和卖方协商调整购房价格,若卖方同意降价可缩小差距。
(四)更换贷款银行,利用不同银行评估标准和政策差异获理想额度。
(五)若以上方法不行,按购房合同约定判断能否解除合同避免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1.与银行沟通,询问贷款价评估低的原因。若因评估机构判断有误,可要求重新评估或更换机构。
2.银行坚持原结果,可增加首付,补足差价完成交易。
3.与卖方协商降价,减少贷款与房价差距。
4.更换贷款银行,因各银行评估和政策有别,可能获理想额度。
5.若都不行,按购房合同判断能否解约,避免损失。
结论:
二手房贷款价比实际价格低,可与银行沟通争取重新评估,或增加首付、与卖方协商降价、更换贷款银行,若都不行可按合同约定判断能否解除合同。
法律解析:
在二手房交易中,贷款价低于实际价格是常见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原则,交易双方和银行需按约定履行义务。当银行评估贷款价低时,与银行沟通是合理途径。若因评估偏差,要求重新评估或更换评估机构是维护自身权益的表现。若银行不改变评估结果,增加首付是完成交易的一种方式;与卖方协商降价若成功,符合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内容的规定。更换贷款银行也是可行办法,因为不同银行有不同政策。若所有方法都无法解决,依据购房合同约定判断能否解除合同,是为避免后续损失的合法措施。若在二手房交易贷款过程中遇到此类或其他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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