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通常在二手房打官司中,遵循“谁请律师谁付费”原则,即律师费由聘请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
(2)特殊情形下,若二手房买卖合同里明确约定纠纷发生时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律师费,就按合同约定,由败诉方支付律师费。
(3)虽然存在法律规定部分案件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如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但二手房买卖纠纷一般不在这类法定情形中。所以没有合同约定时各自承担律师费,有约定则按约定处理。
提醒: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可考虑对律师费承担进行约定。若遇复杂的二手房纠纷,建议咨询以确定律师费承担问题。
(一)若无合同约定,聘请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律师费,这是遵循“谁请律师谁付费”的规则。
(二)若双方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发生纠纷时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由败诉方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此条说明合同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约定履行,所以关于律师费承担的约定是有效的。
1.一般来说,二手房打官司时,律师费由聘请律师的人自己出,遵循“谁请律师谁付费”的规则。
2.但有特殊情况。要是二手房买卖合同里写明,纠纷发生时败诉方要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那就按合同来,律师费由败诉方出。
3.虽然某些法律规定中,败诉方可能承担律师费,不过二手房买卖纠纷大多不在此列。所以没约定就各自付律师费,有约定就按约定办。
结论:
一般情况下二手房打官司律师费由聘请方自行承担,若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律师费,则按约定执行,二手房买卖纠纷通常不在法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形范围内。
法律解析:
依据“谁请律师谁付费”规则,正常来说聘请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律师费。但如果双方在二手房买卖合同里明确约定,纠纷发生时败诉方要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那么就遵循合同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虽然存在一些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不过二手房买卖纠纷大多不在这些法定情形中。所以,没有合同约定时各自承担己方律师费,有约定就按约定来。如果对二手房打官司律师费承担问题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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