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符合条件时可按约定扣减试用期绩效,但要合理且有依据,劳动者权益受损可采取措施维权。
1.用人单位按约定扣减试用期绩效具有一定合法性。若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对试用期绩效的考核方式、标准及扣减情形有明确约定,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可按约定执行。
2.扣减行为必须合理且有依据。用人单位要证明绩效扣减基于劳动者真实工作表现,考核过程需公正透明。
3.劳动者权益受损可维权。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随意扣减试用期绩效工资,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1)劳动法虽未明确禁止试用期扣绩效,但前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合同或规章制度里对试用期绩效的考核方式、标准和扣减情形有清晰且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的约定,如此用人单位才能按约定操作。
(2)用人单位扣减绩效必须合理且有依据,要能证明是依据劳动者真实工作表现进行的,考核过程也需保证公正透明。
(3)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随意扣减试用期绩效工资,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劳动者要留意合同或制度中绩效约定是否合理合法,遇到不合理扣减及时维权。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用人单位方面
应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里,明确试用期绩效的考核方式、标准和扣减情形,且保证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在扣减绩效时,要证明是基于劳动者真实工作表现,确保考核过程公正透明。
(二)劳动者方面
若遇到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随意扣减试用期绩效工资,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该条虽未直接提及绩效,但保障了劳动者试用期工资权益,用人单位随意扣减绩效致工资低于法定标准则违法。
1.劳动法没明确试用期不能扣绩效。若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里,对试用期绩效的考核、标准及扣减情形有不违法的明确约定,单位能按约定扣。
2.扣减要合理且有依据,单位得证明是因劳动者真实表现,考核要公正透明。
3.若单位无正当理由乱扣,劳动者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
结论:劳动法未禁止试用期扣绩效,若有明确合法约定,用人单位可按约定扣减,但需合理且有依据,随意扣减劳动者可维权。
法律解析:根据劳动法规定,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里,对试用期绩效的考核方式、标准和扣减情形有明确约定,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就能按约定扣减绩效。但扣减行为要合理且有依据,用人单位需证明是基于劳动者真实工作表现,考核过程也要公正透明。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随意扣减试用期绩效工资,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在试用期绩效工资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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