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包含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认定两方面。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需在30日内提出申请,若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资料,对初次鉴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
为保障权益,劳动者应了解工伤鉴定流程,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要及时履行申报义务。劳动者及其近亲属要关注申请时间,及时收集资料申请鉴定,若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及时申请再次鉴定。
法律分析:
(1)工伤鉴定包含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认定两个部分,二者负责部门不同。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2)工伤认定申请时间有规定。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若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申请。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提出,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有关资料。若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提醒:
申请工伤鉴定要注意时间限制,避免错过申请期限。不同案情对应的鉴定情况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发生工伤,所在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自行向上述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四)若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工伤鉴定分劳动能力鉴定与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负责。职工受事故伤害或确诊职业病,单位应在30天内申请认定;单位未申请,职工、亲属或工会可在1年内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职工或亲属向市级鉴定委员会申请,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医疗资料。对初次鉴定结果不服,可按规定申请再次鉴定。
结论:
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保行政部门负责,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未申请的职工等可在1年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鉴委申请,不服初次鉴定可申请再次鉴定。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鉴定的重要内容。工伤认定方面,单位有义务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为职业病30日内申请,若单位未履行,职工等可在1年内申请维护自身权益,这能保障职工在工伤认定上的权益。劳动能力鉴定需向设区的市级劳鉴委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对结果不服可申请再次鉴定,确保鉴定结果更科学公正。若在工伤鉴定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对相关规定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