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节假日三倍工资计算基数并非基本工资,而是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应得工资,且不包含加班工资。
(2)应得工资涵盖计时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3)若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三倍工资按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岗位对应工资标准确定;若未约定,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协商确定。
(4)用人单位需依法以应得工资为基数支付三倍工资,否则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提醒:
劳动者要留意工资计算基数是否合规,遇问题及时维权;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避免法律风险,具体案情可咨询分析。
(一)用人单位要明确三倍工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应得工资,不包含加班工资,应得工资涵盖计时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二)若劳动合同对工资数额有明确约定,按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岗位对应工资标准确定三倍工资计算基数。
(三)若劳动合同未约定,用人单位可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计算基数。
(四)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未依法以应得工资为基数支付三倍工资的情况,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1.节假日三倍工资不按基本工资算,计算基数是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应得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
2.应得工资含计时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有劳动合同明确约定的,按约定岗位工资标准确定;没约定的,由单位和职工代表协商确定。
3.单位要依法以应得工资为基数付三倍工资,否则劳动者可投诉或仲裁维权。
结论:
节假日三倍工资不按基本工资计算,应以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应得工资为基数,不包括加班工资。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三倍工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应得工资,其中应得工资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劳动合同有明确工资数额约定,按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岗位对应工资标准确定;若合同未约定,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协商确定。用人单位需依法以应得工资为基数支付节假日三倍工资,否则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若您在工资计算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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