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空抛物赔偿与补偿确实存在显著差异。赔偿基于过错责任,当能明确具体侵权人时,其因实施高空抛物行为有过错且造成他人损害,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目的是填补受害人全部损害。
2.而补偿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适用,除能自证不是侵权人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补偿基于公平原则,并非基于过错,旨在分担受害人损失,数额通常小于赔偿,是对受害人的适当救济。
3.解决措施和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高空抛物危害的宣传,提高民众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物业等管理方要加强对建筑物的管理和监控,以便及时确定侵权人。若发生高空抛物事件,受害人应及时收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赔偿与补偿适用情形不同。赔偿适用于明确具体侵权人,因其高空抛物过错行为导致他人受损。补偿则在无法确定侵权人时,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
(2)责任基础有别。赔偿基于过错责任,侵权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补偿基于公平原则,不考虑使用人是否有过错。
(3)范围和数额差异。赔偿范围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要填补受害人全部损害。补偿数额一般小于赔偿,是适当救济受害人。
提醒:
若遭遇高空抛物,应及时固定证据以确定侵权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要积极证明自己非侵权人,避免承担补偿责任。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以准确分析。
(一)若能确定具体侵权人,受害人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现场视频、证人证言等,向侵权人主张赔偿,要求其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直接和间接损失。
(二)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受害人可要求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但建筑物使用人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1.高空抛物赔偿与补偿差异明显。赔偿基于过错责任,若能明确侵权人,因其高空抛物有过错致他人受损,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含直接和间接损失,目的是填补受害人全部损害。
2.补偿在难确定侵权人时适用。除能自证非侵权人的,可能加害的建筑使用人需给予补偿。补偿基于公平原则,非基于过错,旨在分担受害人损失,数额一般小于赔偿,是适当救济。
结论:
高空抛物赔偿基于过错责任,由具体侵权人承担,涵盖直接和间接损失;补偿在难以确定侵权人时,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基于公平原则,数额通常小于赔偿。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当能明确具体侵权人时,因其高空抛物行为存在过错并造成他人损害,就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直接和间接损失,目的是填补受害人全部损害。而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自证不是侵权人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要给予补偿。这是基于公平原则,对受害人损失进行分担,补偿数额一般小于赔偿数额,是一种适当救济。如果遇到高空抛物相关的赔偿或补偿问题,情况复杂且涉及诸多法律细节,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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