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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买的手机送我 让我去取 结果想要回去 可以不还吗
你好目前什么事情详细说明
一般来说,赠与物交付后赠与就完成了,不能随意撤销。但如果手机还没交到你手上,对方可以撤销赠与。要是你已拿到手机,在没有法定撤销情形(如严重侵害赠与人等)下,对方不能要回。你可以和对方沟通,说明已完成赠与,若对方坚持,可保留相关证据维权。
解答如下, 如果手机送厂家维修的时间超过7天的话,那么负责售后服务的工作人员需要为消费者提供备用机,等到手机维修好之后再让消费者返还备用机。但是如果手机维修的时间不超过7天的话,工作人员不提供备用机也是不违法的。消费者在实际生活中可以与工作人员协商在维修时要求工作人员提供备用机。如果维修超过七天而工作人员不提供备用机的话,那么消费者可以到当地消协去投诉,让消协出面解决问题。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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