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天津法律咨询 > 汉沽区法律咨询 > 汉沽区劳动关系法律咨询 > 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关系应如何处理

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关系应如何处理

张* 天津-汉沽区 劳动关系咨询 2026.01.22 11:20:27 473人阅读

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关系应如何处理

其他人都在看:
汉沽区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汉沽区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多途径维权。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者可先与公司协商,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愿或不能继续履行,可获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经济补偿依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付一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月工资。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协商时劳动者要明确表达诉求,保留好沟通记录,为后续维权留证据。
2.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要在规定时效内,准备好相关材料。
3.若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进一步维权。

2026-01-22 17:27:0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有两种维权选择。一是与公司协商,若希望维持劳动关系,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想继续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能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2)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介入处理。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并准备好仲裁申请书、证据等材料。若对仲裁结果不满,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提醒:
劳动者维权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仲裁。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22 16:04:28 回复
咨询我

(一)与公司协商
可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想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根据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二)寻求外部救济
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要准备好仲裁申请书、证据等材料。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6-01-22 15:09:06 回复
咨询我

1.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想继续或合同无法履行,可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双倍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超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半年给半个月工资。
2.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仲裁要在知道权利受损一年内提出,备好申请书和证据。
3.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法院起诉。

2026-01-22 13:46:14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先协商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获二倍赔偿金,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有多种维权途径。协商时,若想继续工作可要求履行合同,若不想或无法继续履行,公司需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经济补偿根据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在知道权利被侵害一年内,准备好材料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起诉。维权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证据,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若遇到此类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22 12:46:16 回复

你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情形,如果违反了下面的情形就是违法解除。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