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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相同法人的两家企业属于相互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拥有独立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彼此财产与法律责任不发生混同。
(2)员工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核心依据是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与哪家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即与该企业依法建立劳动关系。
(3)若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被安排在两家企业间交叉工作,劳动关系认定需综合考量实际用工细节,包括为哪家企业提供劳动、接受哪家企业日常管理、由哪家企业支付劳动报酬等,通常以实际用工企业为准。
(4)两家企业不得利用关联关系规避劳动法律责任,如出现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员工可向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企业主张权益;若符合法律规定条件,也可要求两家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提醒:
员工在关联企业间工作时,应保留实际用工相关证据如工作安排记录、报酬支付凭证等,以便劳动关系认定争议时维权;权益受损时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必要时可主张关联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2026-01-14 17:2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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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劳动合同签订主体。员工应与实际提供劳动、接受其管理、支付劳动报酬的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此确定劳动关系的直接主体。
(二)留存实际用工证据。若被安排在两家企业交叉工作,需保存工作任务分配记录、工资发放流水、考勤打卡记录等材料,作为认定实际劳动关系的依据。
(三)依法主张权益。出现拖欠工资或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形时,优先向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主张权利;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向实际用工企业主张;若两家企业通过关联关系规避责任,可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026-01-14 17:13: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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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法人的两家企业属于彼此独立的民事主体,员工与哪家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和哪家企业建立劳动关系。
判断劳动关系时,实际为哪家企业提供劳动、服从哪家企业的管理、从哪家企业领取劳动报酬,也是关键的参考依据。
若员工被安排在两家企业间交叉工作,认定劳动关系需综合考量。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通常以合同对应的企业为准;未签合同的,则以实际用工的企业为准。
两家企业不能利用关联关系逃避劳动法律责任,如出现拖欠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形,员工可向存在劳动关系的企业主张权益,若符合条件,也可要求两家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2026-01-14 16:57: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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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相同法人的两家企业是独立民事主体,员工劳动关系需根据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实际用工管理及报酬支付情况综合认定,企业不得通过关联关系规避劳动法律责任。
法律解析:
相同法人的两家企业属于相互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员工与哪家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与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员工为哪家企业提供劳动、接受哪家企业管理、由哪家企业支付劳动报酬,通常就与哪家企业存在劳动关系。若员工被安排在两家企业间交叉工作,认定劳动关系需综合考量。一般以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为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以实际用工企业为准。同时,两家企业不能通过关联关系规避劳动法律责任,如出现拖欠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员工可向存在劳动关系的企业主张合法权益,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也可要求两家企业承担连带责任。若遇到劳动关系认定不清或企业侵害自身劳动权益的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4 16:36: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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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法人的两家企业属于相互独立的民事主体,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认定需结合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实际用工事实等综合判断。
1.员工与哪家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与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双方确立劳动关系的书面依据,直接体现了双方的合意,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首要参考。
2.若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被安排在两家企业间交叉工作,需结合实际用工细节综合认定。实际为哪家企业提供劳动、接受哪家企业的日常管理、由哪家企业支付劳动报酬,这些实际履行的要素是核心判断标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优先以实际用工企业为准;交叉工作的,一般以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为准,但需全面考量所有实际用工事实。
3.两家企业不能通过关联关系规避劳动法律责任。若出现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形,员工可向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企业主张合法权益,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也可要求两家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026-01-14 16:26: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