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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劳动部门介入吗

杨** 浙江-宁波 工资福利咨询 2026.01.10 04:37:02 327人阅读

拖欠工资劳动部门介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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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出现拖欠工资情况,劳动部门介入是劳动者维权的重要途径。现行法律赋予劳动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行为的权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受理举报投诉并依法查处的职责。
2.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劳动者遇到拖欠工资,应及时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以便行政部门快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需高效履行职责,对投诉案件及时调查,一旦确认拖欠工资情形,严格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若用人单位逾期未支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依法责令其加付赔偿金,增强法律的威慑力。
-劳动者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劳动争议仲裁等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10 06:3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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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遇到拖欠工资情况,劳动部门会出手。按法律,劳动者能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单位拖欠工资的事儿。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负责受理这类举报投诉,并且依法进行查处。
3.劳动者投诉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去调查单位。要是发现真的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就会要求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工资。
4.如果单位过了期限还没支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让单位按照应付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给劳动者赔偿金。
5.劳动者也能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来解决问题。不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介入是行政监管,目的是快点让单位把工资付了。

2026-01-10 05:52: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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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劳动者在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有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职责受理举报投诉,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一旦确认存在拖欠工资情况,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3)若用人单位逾期未支付,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这加大了对拖欠工资行为的惩处力度。
(4)劳动者除了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还能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途径解决问题,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介入可快速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支付义务。

提醒:
劳动者投诉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0 05:29: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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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发现被拖欠工资,应及时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时能清晰说明情况。
(二)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时,要准确提供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等信息,确保投诉能顺利受理。
(三)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线索和情况。
(四)若用人单位在责令限期内仍未支付工资,关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否责令其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026-01-10 05:21: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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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拖欠工资时劳动部门会介入,可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需加付赔偿金。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受理举报投诉并依法查处的职责。劳动者投诉后,部门会调查核实,若存在拖欠工资情况,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若用人单位逾期未支付,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介入属于行政监管,能快速督促单位履行支付义务。当然,劳动者也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途径解决。如果大家在工资支付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0 05:08:56 回复

辞职不放人这种事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一般难以处理。你可以递交书面辞职通知书,同时保存递交的相关证据。试用期在递交3日后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后续用人单位如果出现不发放工资的行为,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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