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级工伤职工可享受多方面待遇保障。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医疗费用等。
2.具体待遇标准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0%,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转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医疗费用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标准支付。
-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完全不能自理的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40%,部分不能自理的为30%,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费按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本人工资的计算方式为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低于60%的按60%计算。
4.建议: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应及时了解工伤待遇政策,确保各项权益得到落实。
-用人单位要积极配合职工申请工伤待遇,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监管,保障资金合理使用。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能拿到23个月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补偿。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的80%发放,直到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之后停发伤残津贴,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养老保险待遇比伤残津贴少,工伤保险基金会补上差价。
3.劳动关系处理:保留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但不用再上班。
4.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统筹地区政府规定的标准来支付。
6.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能力来定。完全不能自理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支付;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40%支付;部分不能自理的,按30%支付,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出。
7.辅助器具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里支付。
8.本人工资计算:指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要是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就按300%算;低于60%,就按60%算。
法律分析: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23个月的本人工资发放,这是对工伤职工一次性的经济补偿,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其因工伤带来的经济压力。
(2)伤残津贴按月按本人工资的80%支付,直至退休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若养老待遇低则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保障了工伤职工后续的基本生活。
(3)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岗位,让工伤职工无需再从事可能加重伤情的工作。
(4)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都按相应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减轻了工伤职工的医疗负担。
(5)本人工资计算有上下限规定,确保了不同工资水平职工的公平性。
提醒:工伤认定和待遇申请需按法定程序进行,资料准备要齐全,且不同地区具体标准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获取准确分析。
(一)三级工伤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数额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伤残津贴按月发放,标准是本人工资的80%,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四)医疗费用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标准支付。
(六)生活护理费根据自理障碍程度,完全不能自理的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40%,部分不能自理的为30%,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七)辅助器具费按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本人工资是工伤职工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算,低于60%的按60%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结论:
三级工伤人员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医疗费用报销、住院伙食补助、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多项待遇,同时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三级工伤待遇丰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3个月本人工资,伤残津贴按月按本人工资80%发放,到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若低于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补足。职工保留劳动关系但退出岗位,安心养伤。医疗费用按规定目录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有伙食补助,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规定。生活护理费根据自理程度分三档,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辅助器具费按国家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本人工资计算有上下限,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按300%算,低于60%按60%算。如果对三级工伤待遇还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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