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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公司给我试用期一个月,没有签约合同,一个月试用期到了,不合适让我走了,你觉得我还有赔偿吗?

pub****400 吉林-长春 劳动合同咨询 2026.01.07 18:41:36 307人阅读

你好请问一下,对方公司给我试用期一个月,没有签约合同,一个月试用期到了,不合适让我走了,你觉得我还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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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0431833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吉林-长春 咨询解答:2296条

试用期是双向选择的时期,正常开工资,没有补偿

2026-01-09 09:44: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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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555552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500708条

试用期公司没签合同让你走,有赔偿可能。虽试用期内双方可考察,但不签合同违法。你可要求公司支付这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你要搜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然后和公司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采取进一步措施维护权益。

2026-01-07 18:51: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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