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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的关系需分情况认定,勤工助学未建立劳动关系被辞退无赔偿,毕业且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被辞退是否有赔偿视辞退原因而定。
法律解析:
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勤工助学,按规定不视为就业,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因此被辞退通常没有赔偿。第二种情形是实习生已毕业,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被辞退时是否有赔偿需根据以下情形判断。一是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二是因实习生自身过错被合法辞退,无需支付赔偿;三是因客观情况变化等合法原因辞退,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若你对自身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性质或辞退赔偿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02 05:2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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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及被辞退后的赔偿问题,需根据实习生是否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来区分处理,不同身份对应的权益差异显著。
1.勤工助学性质的实习生关系处理
若实习生属于勤工助学性质,按照相关规定不视为就业,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因此被辞退时通常无法获得赔偿。
2.已毕业实习生的劳动关系处理
若实习生已毕业,符合劳动关系主体资格,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被辞退时的赔偿需分三种情形判断。单位违法辞退的,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因实习生自身过错被合法辞退的,无需支付赔偿;因客观情况变化等合法原因辞退的,单位需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
3.权益维护建议
实习生入职前应明确自身身份性质,与用人单位书面确认关系类型,避免后续权益纠纷。
已毕业实习生若认为权益受损,需收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若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6-01-02 04:48: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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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勤工助学性质的实习生,按照规定不视为就业,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因此被辞退时通常无法获得赔偿。
(2)已毕业的实习生,符合劳动关系主体资格,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被辞退时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有赔偿。
(3)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已毕业且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实习生,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4)若实习生因自身过错被用人单位合法辞退,无法获得赔偿。
(5)若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合法原因辞退,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
提醒:
实习生需明确自身身份类型,勤工助学与已毕业的法律关系存在差异;遇到辞退时保留考勤记录、工作成果等相关证据,若有争议可向劳动部门反映或咨询专业人士。
2026-01-02 04:43: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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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习生为勤工助学性质时,按规定不视为就业,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被辞退通常无赔偿。
(二)实习生已毕业,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且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时,分三种情形处理
1.用人单位违法辞退,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2.因实习生自身过错被合法辞退,无赔偿
3.因客观情况变化等合法原因辞退,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为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6-01-02 04:3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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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阶段的实习生,按相关规定不视为正式就业,与用人单位未建立劳动关系,若被辞退通常无法获得赔偿。
已毕业且符合劳动关系主体资格的实习生,即使未签订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时,被辞退结果分三类:单位违法辞退需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因自身过错被合法辞退无赔偿;因客观情况等合法原因辞退,单位按工作年限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付半个月工资。
2026-01-02 04:32:2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