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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未还清的夫妻离婚时,房屋及剩余房贷的处理应优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按约定分割;协商不成的,可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判决,处理过程需明确房屋所有权归属、剩余房贷承担方式及对另一方的补偿金额,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自主约定房屋及房贷的处理方式。例如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承担剩余房贷,同时根据房屋当前市场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经济补偿,约定内容需符合法律规定且双方自愿履行。
协商不成时,法院会依据以下规则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的,出价高者获得房屋,剩余房贷由其承担,并按竞价结果给予另一方补偿;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评估房屋市场价格,取得房屋的一方按评估价的相应比例给予另一方补偿,剩余房贷由其偿还;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院可根据申请拍卖或变卖房屋,所得价款先清偿剩余房贷,剩余部分由双方分割。
2026-01-01 23:2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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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房贷未还清的夫妻离婚时,可优先就房屋所有权归属及剩余房贷承担问题协商。若双方协商一致,按约定分割,例如其中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承担剩余房贷,同时需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房屋价值补偿款。
(2)若协商不成,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出价更高的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剩余房贷由其承担,并向另一方支付对应补偿款。
(3)若协商不成且仅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院会委托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评估价值对应的补偿款,剩余房贷由该方承担。
(4)若协商不成且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扣除剩余房贷后的部分进行分割。
提醒:
离婚时房屋及房贷处理需结合房屋购买出资、还款贡献等实际情况,若协商不成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避免后续因产权变更或还款义务产生纠纷。
2026-01-01 21:47: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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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先协商分割。夫妻离婚时,若房贷未还清,可先就房屋归属及剩余房贷承担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按约定处理,例如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承担剩余房贷,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相应价值的补偿款。
(二)协商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法院会按以下规则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的,出价高者获得房屋,剩余房贷由其承担,并给予对方补偿;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评估房屋市场价格,取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剩余房贷由其承担;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院可拍卖或变卖房屋,所得价款先清偿剩余房贷,剩余部分再分割。
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该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026-01-01 21:46: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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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若房贷尚未还清,可先自行协商房屋及剩余贷款的处理方式。若达成一致,按约定分割,例如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并承担后续房贷,同时向另一方支付合理补偿。
若协商无果,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的,出价更高者取得房屋,承担剩余房贷并给予对方相应补偿。
仅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院会委托机构评估市场价,得房方按评估结果补偿对方,同时负责剩余房贷。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院可拍卖或变卖房屋,所得款项优先结清房贷后,剩余部分按规定分割。
2026-01-01 20:27: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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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房贷未还清的夫妻离婚时,房屋及剩余房贷可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法定规则判决分割。
法律解析: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对于尚未还清房贷的房屋,首先鼓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一致,可按约定分割,例如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承担剩余房贷,同时向另一方支付相应补偿。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具体规则包括,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的,出价高者获得房屋,剩余房贷由其承担,并给予对方补偿;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评估房屋市场价格,取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剩余房贷由其承担;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申请拍卖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如果您在离婚分割房屋及房贷时遇到疑问或纠纷,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1 19:33:1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