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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干了三年辞职有没有补偿金

熊** 西藏-林芝 劳动关系咨询 2026.01.01 13:18:09 493人阅读

在工厂干了三年辞职有没有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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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通常员工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不过在特定情形下,员工辞职可获得补偿。
(2)工厂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付酬、未依法缴纳社保费、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员工权益、以欺诈等手段使合同无效等情况时,员工辞职可获经济补偿。
(3)若员工因上述原因辞职,工厂需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予补偿。例如工作三年,就能获得三个月工资的补偿。

提醒:
员工遇到工厂存在上述问题时,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同情况的证据要求和补偿标准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01 17:15: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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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若因工厂存在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等情况而辞职,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工厂规章制度文件等,以证明工厂存在违规行为。
(二)辞职时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工厂,明确指出辞职原因是工厂的相关违规行为。
(三)与工厂就经济补偿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6-01-01 17:10: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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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员工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
2.不过工厂存在以下情况时,员工辞职可获补偿:没按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没及时足额发工资;没依法给员工交社保;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员工权益;用欺诈等手段让员工签无效合同。
3.员工因这些原因辞职,工厂要按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补偿,工作三年能拿三个月工资补偿。

2026-01-01 15:34: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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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般员工主动辞职无经济补偿,若工厂存在未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拖欠工资、未缴社保等情况,员工辞职可获经济补偿,工作三年能获三个月工资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劳动关系中通常员工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然而当工厂存在一些损害员工权益的行为时,如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这会使员工工作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侵犯了员工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影响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等。在这些特殊情形下,员工因此辞职,工厂需承担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所以工作三年可获得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您在工作中遇到类似情况,不确定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6-01-01 14:00: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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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员工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但在特定情形下员工辞职可获补偿。若工厂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费、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员工权益、以欺诈等手段使合同无效等情况,员工辞职能获得经济补偿。

对于解决措施和建议,一是员工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身权益,当遇到工厂存在上述违法情况时,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二是工厂应依法依规经营,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违法行为承担经济补偿责任。三是劳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工厂的监督检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营造良好的劳动就业环境。

2026-01-01 13:30:55 回复

未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擅自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当日是工资结算日,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期限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协调不成当事人再申请劳动仲裁。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劳动者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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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在工厂干了十年辞职有没有补偿?

    专业解答如果属于自愿辞职是没有补偿,但是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克扣工资或者不交、少交社保的情况的话,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这样做符合法律规定,也是唯一的自愿辞职会有补偿的情况。

    2024.08.07 2018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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