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前确认关系性质
60岁以上人员在工作前要明确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避免后续认知不清引发纠纷。
(二)受伤后积极收集证据
工作中受伤后,及时收集劳务合同、工作证、事故现场证据、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为后续赔偿提供依据。
(三)协商与诉讼解决赔偿
收集好证据后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60岁以上达法定退休年龄,和用人单位建立的多为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
2.工作受伤按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等。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算,误工费看误工时间和收入,护理费依护理情况定,营养费参考医院意见,残疾赔偿金按伤残等级等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伤残程度酌定。
3.要及时收集劳务合同等材料和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走民事诉讼。
结论:
60岁以上已达法定退休年龄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务关系,工作受伤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处理,应及时收集材料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民事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
因为60岁以上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和用人单位通常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在此情况下工作受伤,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处理。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若构成伤残)、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中,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算,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由护理级别和时长决定,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意见,残疾赔偿金按伤残等级等标准和一定年限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伤残程度等酌定。所以,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收集劳务合同、工作证、事故现场证据、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60岁以上达法定退休年龄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多为劳务关系,工作受伤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处理。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构成伤残时)、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各项赔偿计算方式不同,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算,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取决于护理级别和时长,营养费参考医疗机构意见,残疾赔偿金按伤残等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相关收入标准及一定年限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依伤残程度等酌定。
3.为保障自身权益,应及时收集劳务合同、工作证、事故现场证据、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协商无果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法律分析:
(1)60岁以上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用人单位形成的通常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这意味着在工作中受伤时,不能按照工伤认定程序处理,而是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来处理。
(2)赔偿项目涵盖多个方面。医疗费以实际花费为准;误工费结合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级别和时长计算;营养费需参考医疗机构意见;构成伤残的,残疾赔偿金按照伤残等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关收入标准和一定年限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伤残程度等酌定。
(3)为保障自身权益,要及时收集劳务合同、工作证、事故现场证据、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协商无果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提醒:
收集证据要及时全面,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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