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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双倍返还定金后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未违约方的选择决定。
法律解析:
民法典明确了定金罚则的违约惩罚功能。当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时,需向给付方双倍返还定金,此时给付方作为未违约方,有权自主选择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解除合同不再要求继续履行,二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保留主张双倍返还定金的权利。当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将丧失已支付的定金,收受方作为未违约方,同样可选择解除合同不再履行,若合同符合继续履行的条件,也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因此,双倍返还定金后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完全取决于未违约方的意愿。如果您在定金相关的合同履行中遇到疑问或纠纷,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2-30 05:3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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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返还定金后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取决于未违约方的自主选择。定金罚则是对违约行为的惩戒手段,与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并无必然绑定关系,最终选择权在未违约一方手中。
1.若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需向给付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付方作为未违约方,可自主决定合同后续走向。既可以选择解除合同,不再要求对方继续履行义务;也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同时保留已获得的双倍返还定金的权利。
2.若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已支付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受方作为未违约方,同样拥有选择权。既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无需继续履行;若合同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且收受方有此意愿,也可要求给付方继续履行合同。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未违约方应先明确自身需求与合同履行的可行性。若选择继续履行,需及时以书面形式向违约方提出明确要求,并保留沟通证据;若选择解除合同,应同步确认合同解除后的相关事宜,避免后续纠纷。双方应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分歧,协商无果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2025-12-30 05:31: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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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收受定金方违约时,需向给付定金方双倍返还定金。作为未违约方的给付定金方,有权自主选择后续处理方式:可选择解除合同,无需对方继续履行;也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同时保留已获得的双倍返还定金的权利。
(2)给付定金方违约时,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作为未违约方的收受定金方,可选择解除合同,不再履行;若合同仍符合继续履行的条件,也可要求给付定金方继续履行合同。
(3)双倍返还定金后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最终取决于未违约方的选择。定金罚则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但未违约方有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提醒:
未违约方在选择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时,应综合评估合同继续履行的可行性及自身利益,若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明确权益边界。
2025-12-30 04:56: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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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收受定金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后,给付定金方有权选择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给付定金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不再要求对方履行;也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同时主张双倍返还定金。
(二)若给付定金方违约,其已丧失定金,收受定金方有权选择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收受定金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不再要求对方履行;若合同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也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是否继续履行,由未违约方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这一权利与上述条款的立法精神一致。
2025-12-30 03:5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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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返还定金后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未违约方自主选择,定金罚则是针对违约行为的惩罚手段。
若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给付定金的一方既可以选择解除合同,不再要求对方继续履行;也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同时保留索要双倍定金的权利。
若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已无法收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可选择解除合同;若符合继续履行的条件,也可要求给付定金的一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2025-12-30 02:49:0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