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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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以个人财产贷款购房且登记在自身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尚未还清的贷款由登记方独自承担,同时登记方需向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金额及该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
婚后以个人名义贷款购房,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且无特殊约定,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双方可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依据财产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结论:离婚时个人贷款买房的处理需分情况,婚前个人贷款购买登记自己名且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归登记方,需补偿对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婚后个人名义购买即使登记一方名无约定的,算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若房产是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贷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房产是婚后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若无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通常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在离婚过程中遇到房产分割的具体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处理方案。
离婚时个人贷款购买的房产处理需根据购买时间、产权登记及还贷情况确定归属和补偿方式。
1.若房产为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贷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向另一方进行补偿。
2.若房产为婚后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若无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双方可先协议处理该房产,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法律分析:
(1)若房产为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贷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属于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应当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若房产是婚后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若无书面特别约定,该房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议处理该房产,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提醒: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需保留共同还贷证据;婚后贷款买房若想认定为个人财产,需提前签订书面约定,避免离婚时财产分割纠纷。
(一)婚前以个人财产贷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由产权登记方承担个人债务。
(二)婚后以个人名义贷款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且无特别约定的情况。该房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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