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合租了一室,两层窗户,中间是阳台,阳台的窗户下面挂着一条缠绕着的闲置旧水管,端部绑着一个水龙头,我从来没碰过和使用过,租房当天我问过房东这条水管有没有水,房东没有说过里面有水,到冬天的时候屋里闷,我就把外层的窗户开了拳头那么大的缝,在夜里把那条水管可能冻涨开了,第二天下午三点,水流到了楼下屋顶,今年开春楼下对房东说屋顶要装修要2500元,房东说要我负全责,没有及时的关窗户,在合同期间没有尽到维护的义务,我该怎么办?我有责任吗?如果这是一条没有用的水管,我是不是也要尽到维护的义务呢?这条水管有没有基础设施的完整性,在不在我的义务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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