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海滨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本科,现为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擅长刑事辩护领域: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办理缓刑、无罪辩护、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辩护。执业多年来,成功地为多名被告人作了无罪辩护,为他们免除了牢狱之灾。另为多起案件的当事人办理了取保候审,并为他们争取了缓刑,还有成功地为多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争取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受到了被告人及其家属一致好评!
13776685160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你好,案件还在派出所,派出所出的监视居住,由那里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具体而言,通常由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或者指定居所所在地的派出所执行,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派出所可指定专人对被监视居住人进行监督考察,限制其活动范围,并定期进行巡查和检查,确保其遵守监视居住相关规定。
叶斌律师,153…7242…3167,十八年只做刑事案件,一对一咨询,完全免费。派出所出的监视居住,一般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所在地派出所执行
2025-12-10 05:47:19 回复
监视居住就是在你的住所执行,但不能外出随意外出出省需要向公安机关报备
2025-12-10 05:29:1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