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在宁波工作,现在在工作时不小心受伤了,现在想问一下宁波市工伤停薪待遇是怎么样的呢?
您好,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以上就是宁波市工伤停薪待遇的回答。
2018-04-05 21:04:27 回复
我国对宁波市工伤停薪待遇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杨律师批注: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受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间,按《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执行,一般为6个月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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