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未发工资产生争议,一般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比如劳动者发现工资未按时发放,就需留意这个时效。
(2)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这保障了劳动者在在职期间可随时维权。
(3)不过,一旦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要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4)劳动者在时效内要收集证据,像劳动合同能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条显示工资情况,考勤记录反映工作时长等,有了这些证据才能更好维权。
提醒:
劳动者维权要重视仲裁时效,及时收集有效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若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无需担心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可随时收集证据申请仲裁。证据方面,除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还可以收集工作证、同事证言等能证明劳动事实和工资情况的材料。
(二)当劳动关系终止时,劳动者要特别留意时间,必须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在此期间,尽快整理好相关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未发工资起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侵害时算。
2.劳动关系存续时,因拖欠报酬争议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要在终止日起一年内提出。
3.劳动者要在时效内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及时申请仲裁维权。
结论: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未发工资产生争议,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不受一年限制,终止的应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且要及时收集证据申请仲裁。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正常情况下,劳动者申请工资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起算点是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时。不过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若存在拖欠劳动报酬情形,仲裁时效不受一年限制,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在职期间能更安心地追讨工资。而当劳动关系终止时,为了促使劳动者及时行使权利,规定需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劳动者要维护自身权益,需在时效内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然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在这方面有疑问或遇到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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