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恶意扣减,劳动者依法可获补偿。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后,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工资,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加付赔偿金;劳动者以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解除合同的,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2.解决措施与建议:
-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应及时收集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情况的证据。
-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若协商不成,果断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若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能获得应有的补偿。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恶意扣减工资是违法行为。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可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2)若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这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一种惩罚。
(3)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提醒:
劳动者维权时要注意保留好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对应的补偿情况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当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恶意扣减情况,劳动者可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等待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二)若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可要求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三)劳动者还能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同时该法第四十七条对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也有明确规定。
1.若用人单位拖欠或恶意扣减工资,劳动者可获补偿。劳动者可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付,单位要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2.劳动者因单位未及时足额付薪解除合同,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
结论: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恶意扣减,劳动者可获补偿,补偿方式包括加付赔偿金和经济补偿。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恶意扣减,劳动者可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若逾期不支付,用人单位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同时,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不要慌张,自身权益受法律保护。如果对相关补偿事宜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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