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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既不属于完全有效合同,也不属于绝对无效合同。完全有效合同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合同成立就有法律约束力,双方要依约履行;而效力待定合同在被追认前效力不确定,不具备完全有效特征。绝对无效合同因严重违法等自始无效,且无法补正;效力待定合同有通过有权人追认而有效的机会,经追认有效,拒绝追认则无效。
为处理好效力待定合同,相关当事人应及时行使追认权或撤销权。对于相对人,在得知合同效力待定情况后,可催告有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追认。有权人应积极审查合同,及时作出追认或拒绝的决定,避免因拖延使合同效力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
2025-11-11 21:00: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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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完全有效合同具备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的条件,自成立时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这是一种确定有效的合同状态。
(2)效力待定合同在被追认之前,其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具有完全有效合同那种自成立就生效的特征。不过,它存在通过有权人追认而有效的可能性,若得到追认合同就有效,若被拒绝追认则无效。
(3)绝对无效合同是由于严重违法等因素,自始至终、确定无疑地无效,比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况,并且不存在补正使其有效的可能,与效力待定合同有本质差异。
提醒: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注意区分合同的效力类型。遇到效力待定合同,需及时关注有权人的态度;对于绝对无效合同,应避免签订。若无法准确判断,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5-11-11 19:41: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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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合同性质
在签订合同时,仔细审查合同主体是否适格、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内容是否合法,以此判断合同是完全有效、效力待定还是绝对无效。若主体有瑕疵、行为能力存疑等可能是效力待定合同;若严重违法、违背公序良俗则可能是绝对无效合同。
(二)处理效力待定合同
对于效力待定合同,在未被追认前,谨慎履行合同义务。若希望合同有效,及时联系有权人进行追认;若不想履行,关注有权人是否追认。
(三)对待绝对无效合同
绝对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需履行,已履行的应返还财产、折价补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025-11-11 18:12: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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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效力待定合同既非完全有效,也非绝对无效。完全有效合同主体合适、意思真实、内容合法,成立就有法律约束力,双方要按约定履行。效力待定合同在被追认前,效力不确定,不具备完全有效的特征。
2.绝对无效合同因严重违法,自始至终都无效,无法补正。而效力待定合同有机会经有权人追认而有效,追认则合同有效,拒绝则无效,和绝对无效合同有本质差异。
2025-11-11 17:17: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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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效力待定合同既不具备完全有效合同自成立就有法律约束力的特征,也与绝对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且无法补正不同。
法律解析:
完全有效合同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合同成立就生效,双方需按约定履行。而效力待定合同在被追认前效力不确定,不满足完全有效合同的特征。绝对无效合同是因严重违法等,自始至终都无效,没有补正有效的可能。效力待定合同则存在经有权人追认而生效的机会,若被追认就有效,拒绝追认则无效,和绝对无效合同有本质差异。如果对效力待定合同、完全有效合同或绝对无效合同的区分还有疑问,或者遇到相关合同纠纷,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1-11 15:18:5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