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收废品的,在向一家公司提交了押金,厂里效益不好,现在我方不做了,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然后合同上面说的是不做的话提前30天讲,现在他一直不退,一直说没有钱,这种我要怎么讨回我自己的钱
首先,你已按合同约定提前30天告知公司解除合同,这一步你履行了义务。接下来,你可以先与公司再次协商,明确指出合同约定及你方已履行告知义务的事实,要求其退还押金并做好协商记录。若协商不成,发送书面催款函,限定合理的退款期限并保留送达凭证。若公司仍不退还,收集合同、押金支付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相关监管部门投诉。如果问题还是无法解决,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退还押金,若因公司拖延造成损失,还可要求其赔偿。
2025-11-10 17:29: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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