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变更合同内容应当双方协商一致。否则,租客有权拒绝执行。
2025-11-08 19:39:12 回复
一般情况下,即使业主变更,原《租赁合同》仍然需要继续执行,这主要基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一般原则:“买卖不破租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具体解释 :当租赁期间,房屋的业主将房屋出售、赠与或者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转移给新的业主时,原租赁合同对新业主和承租人继续有效。新业主取代原业主成为租赁合同的出租方,需要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中出租方的义务,同时享有相应的权利。例如,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赁期为三年,在租赁期的第二年,甲将房屋卖给了丙,此时乙与甲签订的租赁合同对丙继续有效,丙不能以自己是新业主为由要求乙提前搬离。
特殊情况
租赁合同本身存在问题 :如果原租赁合同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如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等,那么合同可能无法继续执行。例如,原租赁合同是在一方受到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
当事人另有约定 :如果原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在业主变更时租赁合同自动解除,那么按照合同约定,租赁合同将不再继续执行。不过这种约定在实践中相对较少,因为它可能会损害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房屋的性质发生重大变化 :如果房屋因业主变更而发生了重大的性质改变,导致无法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用途继续使用,可能会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比如,原本用于居住的房屋被新业主改为商业用途且进行了大规模改造,使得房屋无法再满足居住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重新协商或者解除合同。
如果在业主变更后,新业主不承认原租赁合同的效力,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承租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承租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房屋交接记录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新业主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