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间合同没有收到怎么办
“居间合同没有收到”表述不太清晰。如果是你作为居间人已促成合同成立,委托人却未支付报酬,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主张权利。首先看居间合同有无明确约定报酬支付条件和时间等,若有,按约定要求支付。若无约定,可在促成合同成立时要求支付。委托人拒绝支付,可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提交如居间合同、促成合同成立的相关证据等,要求对方支付报酬及可能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差旅费等。若你是委托人,居间人未履行合同义务致未收到相应服务成果,同样可依合同约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协商不成也可诉至法院解决。
二、居间合同未收到,怎样保障自身权益呢
若未收到居间合同,可按以下方式保障自身权益。首先,及时与居间方沟通,要求其提供合同文本,沟通时可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作为后续证据。若居间方拒绝提供,可通过书面函件形式要求对方提供并明确告知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其次,收集其他能证明居间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双方就居间事宜的沟通记录、支付居间费用的凭证等。若居间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居间合同的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若协商不成,可准备好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未收到居间合同,用何法律手段保障权益
即便未收到居间合同,若能证明居间关系存在,仍可通过合理手段保障权益。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电子邮件、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用以证明双方存在居间约定及居间服务内容、费用等关键信息。若对方按约应提供合同却未提供,可发书面通知要求其提供。
若对方不履行居间义务或有违约行为,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居间合同(现称中介合同)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注意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三年内起诉,避免丧失胜诉权。
当遇到居间合同没有收到的情况,除了自身着急获取合同外,还会延伸出一些相关问题。比如,若未收到合同,后续履行义务时可能因缺乏书面依据而产生履行不明确的状况;同时,若居间方未按约定交付合同,是否存在违约行为,自己能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等。这些都是与居间合同没有收到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您对居间合同未收到后的履行、违约责任等方面存在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解决办法,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人员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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