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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主体依不同情形确定。侵权行为中,侵权人是赔偿主体;公共场所管理人、群众性活动组织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损需担责;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损,监护人担责;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致损,单位担责;个人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方致损,接受劳务方担责。
2.为确定责任主体,应及时收集侵权行为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监控视频等。对于公共场所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可查看是否有安全保障措施缺失的证据。确定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损时,明确其监护关系。对于工作或劳务致损,要证明行为与工作或劳务的关联性。各方也应增强法律意识,主动履行责任,避免纠纷扩大。
2025-10-24 22:36: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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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因侵权行为导致人身损害,侵权人需承担赔偿责任,以交通事故为例,责任方司机或车主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2)公共场所管理人、群众性活动组织者,若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致使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责任,像商场地面湿滑却未设置警示标志,致使顾客摔倒,商场就需承担赔偿责任。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4)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5)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导致他人损害,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责任。
提醒:在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时,需准确判断具体情形,不同情况责任主体不同,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24 20:37: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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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遇到侵权行为致人身损害,及时收集侵权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监控视频等,与侵权人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在公共场所或群众性活动中受损害,若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可要求其赔偿,可先保留现场证据,如警示标志缺失的照片等,再与相关方沟通。
(三)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害,可向其监护人索赔。
(四)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致害,向用人单位索赔。
(五)个人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方致害,向接受劳务方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5-10-24 19:15: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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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侵权行为导致人身损害,由侵权人负责赔偿。比如交通事故,责任方司机或车主按比例赔偿。
2.公共场所管理人、活动组织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他人受损,要承担责任。像商场地滑未设标志致顾客摔倒,商场需赔偿。
3.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他人损害,监护人担责。
4.用人单位员工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单位担责。
5.个人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方因劳务致他人损害,接受方担责。
2025-10-24 19:1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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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主体依据不同情形确定,包括侵权人、公共场所管理人或活动组织者、监护人、用人单位、接受劳务一方等。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责任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侵权行为导致的人身损害,侵权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像交通事故中责任方需按比例赔偿。公共场所管理人、群众性活动组织者若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致他人损害,要承担责任,例如商场地面湿滑未设警示标志,顾客摔倒后商场应赔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由用人单位担责。个人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他人损害,接受劳务一方担责。
若您遇到人身损害赔偿相关问题,不确定责任主体,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24 18:11:5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