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贵州法律咨询 > 六盘水法律咨询 > 六盘水劳动关系法律咨询 > 没签合同被辞退的赔偿标准去哪里告

没签合同被辞退的赔偿标准去哪里告

陈* 贵州-六盘水 劳动关系咨询 2025.10.23 13:25:57 435人阅读

没签合同被辞退的赔偿标准去哪里告

其他人都在看:
六盘水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六盘水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维权途径之一。依据法律,未签劳动合同,从用工第二个月起,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若单位违法辞退员工,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需准备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向该委员会申请仲裁。
(2)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也就是劳动监察大队也可作为维权选择。劳动者可向其投诉举报,他们会对单位展开调查,若情况属实,会责令单位改正并给予相应处罚。

提醒:
维权时要确保证据真实有效,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23 16:21:05 回复
咨询我

(一)前往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维权时,要充分准备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工资支付记录能体现单位给的报酬情况,工作证可证明自己是该单位员工。申请仲裁后,若因未签合同,自用工第二个月起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若被违法辞退,可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二)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劳动监察大队会对单位展开调查,若情况属实会责令单位改正并作出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5-10-23 16:12:08 回复
咨询我

没签合同被辞退,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其一,可前往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签合同,从工作第二个月起,单位需付双倍工资;违法辞退员工,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赔偿金。劳动者准备好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去申请仲裁。
其二,可找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即劳动监察大队。向其投诉举报,他们会调查单位,情况属实会责令改正并处罚。

2025-10-23 14:43:43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没签合同被辞退,可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第二个月起未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违法辞退员工,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没签合同被辞退,可准备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劳动监察大队会对单位进行调查,情况属实会责令单位改正并作出处罚。若遇到此类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23 14:43:20 回复
咨询我

未签合同被辞退,劳动者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可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劳动行政部门维权。

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因未签劳动合同,自用工第二个月起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违法辞退员工要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准备好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其申请仲裁。

也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即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劳动监察大队会对单位展开调查,情况属实会责令单位改正并作出处罚。

建议劳动者及时收集证据,尽快维权,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损。同时在日常工作中留意保存与工作相关的各类资料。

2025-10-23 14:40:55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递交上辞职报告工资还没发,如果用人单位非法拖欠劳动者的工资,那么用人单位违法,如果尚未到工资发放日,劳动者需要等待,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