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时,劳动者要及时催告用人单位支付,保留好催告的证据,若催告后3个月用人单位仍未支付,可向法院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二)当发现竞业限制协议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无效情形,如限制期限超法定期限、限制范围不合理等,劳动者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主张协议无效以解除协议。
(三)劳动者解除协议后,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秉持诚实信用原则,不做恶意损害原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劳动者可在两种情形下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一是用人单位违约,若其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经劳动者催告3个月后仍未支付,劳动者可解除协议,因为用人单位此举损害了劳动者权益。
二是协议法定无效,如违反法律法规、限制期限超期、范围不合理等,劳动者可主张协议无效并解除。
解除后,劳动者要遵循诚信原则,不得恶意损害原单位权益。
结论:
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经催告3个月仍未支付;二是协议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法定无效情形。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用人单位未履行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经劳动者催告3个月后仍未支付,属于用人单位违约,损害了劳动者权益,劳动者有权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若竞业限制协议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无效情形,如限制期限超过法定期限、限制范围不合理等,劳动者可主张协议无效来解除。需注意的是,劳动者解除协议后仍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恶意损害原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如果遇到竞业限制协议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劳动者可在两种情形下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一是用人单位违约,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经劳动者催告3个月后仍未支付,劳动者权益受损,有权解除协议。二是协议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如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限制期限超法定期限、限制范围不合理等,劳动者可主张协议无效来解除。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避免违约导致协议解除。
2.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要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理,避免出现法定无效情形。
3.劳动者解除协议后,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恶意损害原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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