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敦化法律咨询 > 敦化劳动争议法律咨询 > 劳资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

劳资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

段** 吉林-敦化 劳动争议咨询 2025.10.19 03:24:11 395人阅读

劳资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

其他人都在看:
敦化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敦化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在劳动仲裁阶段,劳动争议可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双方分别向这两地的仲裁委申请仲裁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管辖,这体现了对实际劳动履行情况的重视,方便当事人举证和仲裁委调查。
(2)在诉讼阶段,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若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起诉时,通常按此规则确定管辖。若先受理仲裁的机构与后受理诉讼的法院不一致,以先受理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为准,保证了程序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提醒:
遇到劳资纠纷确定管辖权时,要准确判断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不同案情的管辖规则适用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19 09:09:06 回复
咨询我

(一)劳动仲裁阶段
确定管辖时,可先看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这两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若双方分别向这两地的仲裁委申请仲裁,以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管辖为准。

(二)诉讼阶段
劳动争议案件可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若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起诉时按此规则。若先受理仲裁的机构与后受理诉讼的法院不一致,以先受理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为准。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025-10-19 07:16:21 回复
咨询我

劳资纠纷管辖权确定分两种情况:
1.劳动仲裁阶段,劳动争议可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管辖。若双方分别向两地仲裁委申请,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管辖。
2.诉讼阶段,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法院管辖。履行地不明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管辖。对仲裁不服起诉,按此规则。仲裁与诉讼受理地不同,以先受理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为准。

2025-10-19 05:34:4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劳资纠纷管辖权在劳动仲裁阶段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分别申请时以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准;诉讼阶段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履行地不明确以用人单位所在地为准,仲裁与诉讼受理地不一致时一般以先受理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为准。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在劳动仲裁阶段,考虑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是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地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单位注册登记地,为了方便当事人参加仲裁活动和查明案件事实,规定劳动争议可由这两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双方分别向两地申请时,以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管辖,这更有利于保障劳动者权益。在诉讼阶段,规定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若履行地不明确则以用人单位所在地为准,这样能明确管辖法院,避免管辖争议。当仲裁和诉讼受理地不一致时,以先受理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为准,维护了程序的有序性。如果遇到劳资纠纷管辖权方面的问题,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0-19 04:55:40 回复
咨询我

劳资纠纷管辖权依据不同阶段有不同确定方式。劳动仲裁阶段,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若双方分别向两地申请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诉讼阶段,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履行地不明确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管辖,当事人起诉通常遵循此规则,若仲裁机构与法院受理地不一致,以先受理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为准。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发生纠纷时,应先明确纠纷所处阶段,再依据相应规则确定管辖机构。
2.准备申请仲裁或诉讼时,要收集好能证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证据,以便准确确定管辖。
3.当遇到管辖争议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避免因管辖问题影响纠纷解决进程。

2025-10-19 03:38:45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不动产合同纠纷的管辖地怎么确定关于不动产有关的纠纷的管辖问题,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然而,关于此处规定的“不动产纠纷”这一笼统概念如何理解,理论和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一切与不动产有关的纠纷都属于“不动产纠纷”,都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专属管辖;另一种观点认为,此处“不动产纠纷”应理解为不动产物权纠纷,而不能把所有涉及不动产的纠纷都归于专属管辖的范围。鉴于不动产纠纷非常复杂,如果将所有涉及不动产的纠纷都归于专属管辖的范围,不仅可能造成现实中审理案件的不便,且有悖专属管辖设立的初衷;国外的通行做法也并未将所有涉及不动产的纠纷都适用专属管辖而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而是仅将不动产物权纠纷归于专属管辖的范围。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最高人民在1995年12月8日作出的《关于债务纠纷案管辖问题的通知》中,认为该案虽然涉及房地产,但案件纠纷是纯粹的给付货币的债务纠纷,由双方约定管辖并无不当,并不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通过这个《通知》也可以看出最高院也倾向于不能笼统地将所有涉及不动产的纠纷都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管辖,而是要分清该纠纷的本质究竟是不动产物权纠纷还是仅仅是因该不动产而产生的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故此,涉及不动产的纠纷,除了实质涉及物权的纠纷而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外,如果并非涉及不动产物权的纠纷,而仅仅是因该不动产而产生的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应当允许当事人按照法律约定管辖而排除专属管辖。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之规定,不动产所在地大多数情况下均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因此而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的,不动产受理该纠纷并非基于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而是基于当事人合意约定由作为合同履行地的不动产所在地管辖。专属管辖的类型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管辖。专属管辖是排他性管辖,它排除了诉讼当事人以协议方式选择国内的其他管辖。专属管辖与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的关系是,凡法律规定为专属管辖的诉讼,均适用专属管辖,不得适用一般或特殊地域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属于专属管辖的诉讼有以下三类:(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不动产诉讼专属不动产所在地管辖。不动产一般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乃至丧失其价值的财产,如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河流、滩涂等。不动产诉讼常常需要进行勘验,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便于对案件审理。另一方面,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也便于对不动产进行保全和执行。不动产中的土地又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关系到国家的主权。因此,将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规定为专属管辖,是各国民事诉讼法通行的做法。(二)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港口作业引起的诉讼专属港口所在地管辖。在港口作业中,一方面会因为装卸、驳运等发生纠纷,另一方面会因违章作业等行为损坏港口设施或造成其他人身或财产的损害引起侵权纠纷。这两类纠纷都由港口所在地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继承遗产的诉讼专属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管辖。当遗产有多处且分布在不同辖区时,还需要区分主要遗产和非主要遗产,遗产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的,一般以不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地,动产有多项的,则以价值高的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地。根据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属于海事专属管辖的案件有:(1)因沿海港口作业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海事管辖;(2)因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或者其他有害物质,海上生产、作业或者拆船、修船作业造成海域污染损害提起的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管辖;(3)因在我国领域和有管辖权的海域内履行的海洋勘探开发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海事管辖。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