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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劳动法中没有“长期临时工”概念,只有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按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平均每日工作不超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这种用工双方能订立口头协议,且任何一方可随时终止用工,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若劳动者具备全日制用工特征,即使未签书面合同,也和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此时单位有义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若未履行,劳动者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符合条件的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提醒:
劳动者要明确自身用工形式,若认为是全日制用工但单位未按规定处理,可依法维权。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13 09:36: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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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劳动者
1.明确自身工作性质,判断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用工。若工作时间符合全日制特征,应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障自身权益。
2.若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合同,要保留好工作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以便后续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3.非全日制用工要清楚自己的权益,知晓可随时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对于用人单位
1.准确区分用工形式,对全日制用工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2.非全日制用工可订立口头协议,但要规范用工时间,确保劳动者每日和每周工作时间符合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025-10-13 09:2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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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里没有“长期临时工”说法,对应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按小时算工资,劳动者在同一家单位,日均工作不超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双方能口头约定,任一方可随时终止,单位不用付经济补偿。
2.若劳动者符合全日制用工特点,就算没签书面合同,也和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单位要签书面合同、缴社保,不然劳动者能要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时,符合条件的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2025-10-13 07:42: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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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劳动法无“长期临时工”概念,分为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二者在工作时间、协议订立、经济补偿等方面规定不同。
法律解析:
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不超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双方能订立口头协议,任一方可随时终止用工且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劳动者符合全日制用工特征,即便未签书面合同,也和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应签书面合同并缴纳社保,不然劳动者可要求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时符合条件的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若大家在工作中遇到关于非全日制用工或全日制用工权益的问题,不清楚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13 07:12: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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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里没有“长期临时工”说法,对应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按小时计酬,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双方能订口头协议,任一方可随时终止用工且单位无需支付补偿。若劳动者符合全日制用工特征,即使没签书面合同,也和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对此,用人单位应明确用工性质。对于非全日制用工,要严格遵循工作时长规定,规范口头协议内容。对于符合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避免因未签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以保障劳动者权益,避免法律风险。
2025-10-13 07:10: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