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融资租赁期间租赁物损坏损失承担需依具体情况判断。若因承租人使用、保管不善致损坏,承租人应担责,因其有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的义务。
2.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如不可抗力造成损坏,按公平原则和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无约定时,因出租人是所有权人,损失可能由其承担。
3.若有保险且符合理赔条件,可通过保险理赔弥补部分损失。
4.总体而言,租赁物损坏损失承担先看合同约定,无约定则依法依规确定。建议租赁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租赁物损坏损失的承担方式,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购买合适保险,降低风险。
法律分析:
(1)在融资租赁期间,若租赁物损坏是由于承租人使用、保管不善导致的,承租人需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这是因为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负有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赁物的义务。
(2)当租赁物损坏是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如不可抗力等造成时,首先依据公平原则和合同约定处理。若合同没有相关约定,由于出租人是租赁物所有权人,损失可能由其承担。
(3)若租赁物有保险且符合理赔条件,可通过保险理赔来弥补部分损失。总体而言,租赁物损坏损失承担优先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没有约定则依法依规确定。
提醒:
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应明确租赁物损坏损失承担条款。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以获取针对性分析。
(一)若承租人使用、保管不善致租赁物损坏,承租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所以承租人要尽到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的义务。
(二)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如不可抗力造成租赁物损坏,按公平原则和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无约定时,因出租人是所有权人,损失可能由其承担。
(三)若有保险且符合理赔条件,可通过保险理赔弥补部分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1.融资租赁期间,租赁物损坏损失承担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因承租人使用、保管不当致损坏,因其有妥善保管和使用义务,需承担赔偿责任。
2.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致损坏,按公平原则和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无约定时,因出租人是所有权人,损失可能由其承担。
3.若有保险且符合理赔条件,可通过保险弥补部分损失。总之,先看合同约定,无约定则依法确定。
结论:
融资租赁期间租赁物损坏损失承担依具体情况判断,先看合同约定,无约定依法依规确定,承租人使用保管不善致损坏应担责,不可归责双方事由致损坏可能由出租人担责,符合条件可保险理赔。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有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的义务。若因承租人使用、保管不善导致租赁物损坏,承租人需承担赔偿责任。若租赁物损坏是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造成,先按公平原则和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无约定时,因出租人是租赁物所有权人,损失可能由其承担。若有保险且符合理赔条件,能通过保险理赔弥补部分损失。在融资租赁中遇到租赁物损坏损失承担等相关法律问题,情况往往较为复杂,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融资租赁物损坏了由谁承担损失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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