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宅基地转让价格无明确法定限制,但要遵循公平、等价有偿原则。这意味着交易双方应在合理范围内确定价格,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2)转让双方须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受让人无宅基地并符合申请条件。这是为了保证宅基地资源在本集体内合理分配。
(3)若转让价格显失公平,一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协议。比如一方利用对方困境或缺乏判断能力,使交易权利义务明显失衡,这种转让就可能被撤销。
(4)转让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这是宅基地转让的必要程序,确保转让行为符合集体规定。
提醒:
转让宅基地时,要确保价格合理公平,严格按规定操作,若对转让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一)确定宅基地转让价格时,转让双方要确认彼此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受让人没有宅基地且符合申请条件。
(二)价格需按照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来定,避免出现一方利用另一方危困或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况,导致权利义务明显失衡。
(三)转让行为要获得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确保转让程序合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1.宅基地转让价格无明确法定限制,但需遵循规则。转让双方要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让人应无宅基地且符合申请条件。
2.价格虽无强制标准,但要公平、等价有偿。若显失公平,即一方利用对方不利情形致权利义务失衡,另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协议。
3.转让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价格应在合法合理公平框架内确定。
结论:
宅基地转让价格无明确法定限制,但需在合法合规及合理公平框架内确定,转让有相关规则要求。
法律解析:
宅基地转让时,价格虽没有法律强制标准,但转让双方必须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受让人无宅基地并符合申请条件,同时要经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让价格应遵循公平、等价有偿原则,若存在一方利用对方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导致权利义务明显失衡即显失公平,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转让协议。这是为了保障交易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如果您在宅基地转让过程中遇到价格、合规等方面的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