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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李* 天津-津南区 房屋买卖咨询 2025.09.28 13:10:57 419人阅读

商品房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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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认购书前要仔细审查条款,明确房屋基本情况、认购价格、付款方式等内容,确保自身能接受并理解所有约定内容。
(二)严格按照认购书约定履行义务,若无法按时履行,应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变更或解除约定。
(三)若对方违反认购书约定,守约方要及时固定证据,如聊天记录、书面通知等,以便后续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认购书作为双方约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事宜的书面文件,符合合同订立的形式要求,受法律保护。

2025-09-28 18:0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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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它是买卖双方对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属于预约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愿,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有效。
2.认购书会约定房屋情况、价格、付款方式等,双方要按约定履行。若一方违约拒绝签合同,守约方可要求其担责,像适用定金罚则、赔偿损失。
3.认购书不等于正式合同,内容较简略,主要是为签正式合同做准备。

2025-09-28 17:05: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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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商品房认购书一般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解析:
认购书作为预约合同,是买卖双方就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事宜的约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认购书就是合法有效的。认购书中通常包含房屋基本情况、认购价格、付款方式等内容,双方都要遵守约定。若一方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适用定金罚则、赔偿损失等。但要注意,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同,它内容简略,主要是为签订正式合同做准备。如果在商品房认购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或者对认购书的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9-28 16:23: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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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书通常具有法律效力,它是买卖双方关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事宜的预约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认购书就合法有效。双方需按认购书中房屋基本情况、认购价格、付款方式等约定履行义务。若一方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适用定金罚则、赔偿损失。

为保障权益,人们在签订认购书前要仔细审查条款,确保内容明确合理。签订时,明确各项约定细节,避免模糊表述。若遇到违约情况,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5-09-28 15:34: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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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商品房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它作为预约合同,是买卖双方就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事宜的约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合法有效。
(2)认购书一般会明确房屋基本情况、认购价格、付款方式等内容,双方需按约履行义务。
(3)若一方违反认购书约定,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适用定金罚则、赔偿损失等。
(4)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同,其内容相对简略,主要起为签订正式合同做准备的作用。

提醒:签订认购书前应仔细阅读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不同认购书条款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9-28 13:42:30 回复

去售楼部买房的时候,销售人员可能会让你签一份认购书,认购书是不是合同呢他的效力怎么样商品房认购书是为了保障将来能够与开发商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而进行认购的协议书,性质上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由于认购书具备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的面积、坐落、款项、金额等,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认购书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由上面两条规定可以看出,认购书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认购书为预约合同,其效力必须区别于本约即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效力。一般认为,预约合同是谈判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将来订立确定性合同达成的书面允诺或协议。预约和本约最根本的区别在于:预约合同仅能请求对方诚信谈判,履行订立本约的义务,不得直接就本约内容请求履行。审判实务中,常有原告根据认购书,诉请判令被告履行交房,最后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原因就在于交付商品房是本约即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而非认购书的内容。认购书属于学理上的“将行谈判的预约”,即哪怕双方当事人在预约合同中规定了交易的实质性具体条款,但双方当事人不受其约束,他们仅承担继续谈判直至达成最后本约的义务,其特点:一是当事人要对违反诚信谈判义务,导致不能达成本约的行为承担责任;二是当事人如果尽到诚信的谈判义务,即使不能达成本约,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可以说,认购书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鉴于买卖双方对交易标的物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称,开发商应当充分披露可能影响买方订立本约的信息。二是不应强加具有不合理条件的实际谈判义务,特别是开发商不得利用自身的优势,免除自己的责任或加重买方的责任。三是持续谈判的义务,除非出现重大僵局或终止谈判的事由,双方当事人应恪守诚信义务,继续进行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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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商品房认购书的效力如何

    专业解答商品房认购书是为了保障将来能够与开发商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而进行认购的协议书,性质上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由于认购书具备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金额等,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认购书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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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商品房的认购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在购买房屋后也是需要与出售方签订预售合同,那么在预售合同中也是要写明认购的方式以及定金等相关信息,如果在签订了认购书后因为购买人自身的原因没有完成购房手续也是属于违约行为,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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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结合我国有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来看,对于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一般来说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认购书中的条款约定,对双方当事人都会产生约束力。其中购房者交付了购房定金,若之后因为自身原因不能按照约定购买商品房的话,则开发商可以不退还该定金。反之,因为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顺利购买的,则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双倍定金。

    2024.09.17 266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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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结合我国有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来看,对于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一般来说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认购书中的条款约定,对双方当事人都会产生约束力。其中购房者交付了购房定金,若之后因为自身原因不能按照约定购买商品房的话,则开发商可以不退还该定金。反之,因为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顺利购买的,则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双倍定金。

    2024.08.21 2244阅读
  • 商品房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

    专业解答结合我国有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来看,对于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一般来说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认购书中的条款约定,对双方当事人都会产生约束力。其中购房者交付了购房定金,若之后因为自身原因不能按照约定购买商品房的话,则开发商可以不退还该定金。反之,因为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顺利购买的,则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双倍定金。

    2024.08.01 195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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